要买房的三明人注意了!千万别错过这个好消息

三明鱼网 2018-06-19 15: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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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三明市住建局发布了 关于配合做好落地我市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控的函

6月11日,三明市住建局发布了

 关于配合做好落地我市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控的函 

具体内容如下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量价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三明城投集团、福建一建集团在量价调控方面发挥了本土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万达、中梁、海翼、轩辉等集团总部能够积极响应我市各项调控政策,支持我市的房价调控工作,配合落实我市房价调控目标。但也有部分集团总部给我市辖区内所属项目下达了过高的销售价格和利润指标,个别项目严重滞销,影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

  现就各房地产企业配合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函告如下:

一、坚持刚需,遏制炒房

今年5月19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并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先后约谈了12个城市的政府负责人,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楼盘开盘均价需备案确定

2017年9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3号),明确新建楼盘首次开盘备案预售均价,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备案均价确定。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三、强调落实价格调控责任

今年4月23日,省政府转发了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闽政办〔2018〕34号),明确提出片区调控的工作目标,要求做好细化落实片区调控政策和房价地价两控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价持续稳定,从严从重、顶格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5月21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房地产精准调控工作会议,强调落实价格调控责任,一盘一评估,以“同地段、同区域、同品质”楼盘近半年成交均价为基准,按照片区控价目标合理确定房价。

四、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今年5月1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政办〔2018〕42号),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预售价格备案要求,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销售,实际对外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备案价格;不得捆绑搭售,变相加价出售;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要根据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楼面地价、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

请以上集团总部认真指导协调入驻三明的项目主动配合做好国家、省、市房地产调控各项工作,主动接受政府价格指导,根据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楼面地价、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定价,不虚报成本价;同时,切实规范营销行为。各集团总部不得给我市辖区内所属项目下达房价和利润任务的硬性考核指标,共同配合做好我市调控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我局将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来源: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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