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这个条例实施半年多,城市面貌更加有魅力啦~

三明日报 2017-10-16 19:48: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今年3月1日,《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获批的排名前列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

今年3月1日,《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获批的排名前列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条例》宣传深入人心,执法工作取得成效。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三明“城管人”树立《条例》思维,坚持依法治城,在我市加快城市法治建设进程中,描绘下浓墨重彩的又一笔!

多管齐下 掀起宣传热潮

市委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去年9月29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市人大起草《条例》情况汇报,强调依法治城,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去年12月2日,《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得全票表决通过。

三明“首法”破“茧”成蝶!

《条例》实施以来,市人大部分常委组成人员和代表先后两次深入梅列、三元两区视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会,研究《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督促《条例》更好地施行。

《条例》实施前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多次召开《条例》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2月17日,《条例》颁布实施大型倡议活动在三明广场举办,宣读《倡议书》,市政府分管领导提出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多角度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全方位学习《条例》,做到透彻掌握;高标准实施《条例》,做到依法履职。

图为《条例》颁布实施大型倡议活动现场。

作为普法牵头单位,三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力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大家眼里有法,心中懂法,时时守法。

今年1月19日,3000余名市、区机关企业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开展全民“学条例迎新春”义务劳动,整治脏乱差卫生死角;2月10日,梅列区东安社区、三明广场,三元区崇宁社区、腾飞广场分别设立《条例》宣传示范点,吸引了市民的目光……《条例》还未实施,宣传氛围早已日渐浓厚。

“谁执法谁普法”,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宣传!

数据显示,《条例》宣传月期间,市区主次干道、社区醒目位置悬挂《条例》宣传横幅400余条,制作悬挂违法《条例》行为较高处罚警示牌1.5万多块,覆盖市区3895幢楼,发放《条例》资料6万余册,发放条例专项清单6.7万张,为《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现在到处贴着宣传《条例》的标语,我们学了不少法,也自觉很多,步行街干净了。”陈奇胜在三元区腾飞广场步行街内经营一家窗帘店近10年,《条例》一经颁布,他自觉收起了占道的摊子;“原来在居住区公共空间养犬,携犬者不清除犬便,较高可罚款200元,以后有地方说理了。”梅列区圳尾社区居民老李的烦心事终于有了解决办法……

《条例》正式施行后,市区大街小巷、社区楼宇处处能看到有关《条例》的宣传标语,走企业、社区,进学校、商铺,市民宣传学习《条例》的热情日渐高涨,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依法执法 绘就城市新貌

道路宽敞洁净,花香沁人心脾。清晨,漫步于梅列区东新二路“花店一条街”,惬意之感让人从心底油然而生。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条被各色花篮和残枝败叶“占领”的问题街道。

《条例》实施后,梅列城管执法大队查处了东新二路沿街6家鲜花店占道经营案件,以案释法,效果明显。“以前没有重罚,我们摆放物品比较随意。现在有人被罚款了,大家都不敢再‘犯错误’。”“后花园工作坊”店主吕容说。

牵住“牛鼻子”,啃下“硬骨头”。

凭借《条例》颁布这股“东风”,市城管局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提出了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3个标准,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下猛药”“出重拳”!

谈起城市面貌的变化,家住梅列区徐碧明辉花园的叶女士难掩笑意。“虽然住这里方便,但每次经过北路临时市场时都可能被乱摆摊堵住道路,难受得很,现在情况改善了。”

临时市场的“蜕变”,得益于《条例》实施后,梅列、三元两区城管大队定员早上7时开始,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严重影响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秩序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摊主保持周边干净、整洁,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撤离市场。便民临时市场,在环境上“便民”了!

图为三元区城管大队依照《条例》整治市民停车占道行为。

“三元步行街比较旧,街面随意乱张贴的小广告多,现在焕然一新。”不久前,家住三元区城关步行街附近的吴桂妹,忍不住为街面新貌点赞。原来,以《条例》落实和创城为契机,今年3月以来,三元、梅列两区多次展开拆除各类废弃、破损户外广告和横幅的专项行动,累计拆除面积合计约2.1万平方米。楼房立面整洁了,城市旧貌换新颜!

聚焦“沉疴顽疾”,剑指突出问题。

针对渣土车等运输业管理,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明渣土办〔2017〕4号),牵头组织住建、公安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渣土违法案件118件,罚款15.44万元,督促企业冲洗渣土撒漏污染路面7次1.6万平方米,有效遏制施工和运输的扬尘污染。

“罚款并不是目的,主要为了督促渣土运输企业、驾驶员、工地业主和市民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执法办案,市民、商户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增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显著改善。

沙溪河碧波如练,麒麟山绿意盎然。在严管和重罚的持续“升温”下,市民遵法守法意识增强,城市市容市貌再提质!

文明执法 建设法治三明

   一部良法的出台,意味着城市向着法治迈进了一步。而《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在推进全省执法改革中走在了前列,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纳入地方法规中,也是全省排名前列个。

图为梅列区城管大队针对市民装修材料占道堆放行为依照《条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

有法可依,理直气壮。《条例》出台后,市城管局把文明执法与规范执法有机结合,较好地提升了城管队伍形象,促进了执法水平提升。

带着文明执法这张“护身符”,城管的形象“立”起来了。

长期以来,城管法定职权不清晰,多头执法、执法重叠和执法少有问题并存,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与管理对象发生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市民法治意识增强,城市管理某些领域适合三明实际情况的法规缺位,在执法过程中,常有人反问,哪里规定这是违法行为?凭什么扣留物品?甚至辱骂执法人员。群众不满意,执法人员自己也觉得委屈。”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如今,《条例》针对哪些行为违法,如何处罚等界定清晰,城市管理者成了真正有法可依的执法工作者,推进了“城管人”依法执法向文明执法迈进,塑造了“文明城管人”的良好形象。

拿着文明执法这本“通行证”,执法效率提高了。

“熟悉《条例》后,以前三令五申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拿出《条例》,解读说明,依法办事,不吵不闹,没多久就处理完了。”梅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列东中队工作人员说。《条例》颁布前后,市城管局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制定管理标准体系和执法路线图,紧盯市区,以市带县,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文明治城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今年6月,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查处案件工作座谈会召开,12个县(市、区)相关负责人交流城市管理执法办案经验,取长补短;今年8月,两期《三明市城市管理执法实务培训班》举办,全市279名城管系统工作者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城管知法用法水平,树立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城的思维。

“攥”着文明执法这把“金钥匙”,执法体系逐步完善。

《条例》颁布以来,我市配套出台《关于做好〈三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后首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等五份查案的指导文件,编制《三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务手册》,规范办案程序和流程图,办案文书及其样式,进一步发挥立法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进文明执法进程。

今年6月,梅列区法院在梅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城市管理法官工作室,由行政庭负责,实行巡回办案。针对执法过程中两区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移交法官工作室依法处理。我市探索建立起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等执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办案保障取得突破,城市法制长效化有了保障。

数据统计,今年3-9月,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共办理案件937件,其中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95件,结案案件464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442件,行政处罚合计208.98万元。

绿水青山本色美,如诗如画原色醉。在加快城市法治建设进程中,我市“城管人”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和参与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三明日报记者  卢素平)

来源:三明日报

本期编辑:涵子  凌峰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